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句容市人社局始终高度重视推进《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加强管理、优化结构等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一、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公务员2254人(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84人),其中:女性448人,占19.88%;党员干部2076人,占92.1%。从学历结构看:研究生学历152人,占6.74%;大学学历1304人,占57.85%;大专学历698人,占30.97%;中专及以下学历100人,占4.44%。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575人,占25.51%;36—40岁254人,占11.27%;41—45岁314人,占13.93%;46—50岁384人,占17.04%;50岁以上727人,占32.25%。
二、《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坚持公开考录工作。一是加强考录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负责考录工作,保持考录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努力做好考录人员的培训教育,面试考官队伍达94人。二是严守考录政策纪律。建立组织、人事、编办三方联合办公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编制招录计划,科学设定职位条件,规范凡进必考要求,考录工作全过程接受公开监督,真正使公务员考录工作成为“玻璃房里的竞争”。招考过程中,充分利用多媒体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更新考录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设立“公众留言”专栏,解答公众提问,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招考政策,进行政策咨询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登记申报审核。公务员登记工作涉及到个人身份问题,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在登记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登记审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公务员集中登记和新录用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同时,对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市劳动监察大队等10家新批参公单位的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做好了符合登记条件的133人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参公单位35家,参公人员184人。
(三)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公务员考核和奖惩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基本程序和重要方法,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在考核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将公务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过程中从严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兑现优秀公务员的年度奖金、疗养等福利。 2016年以来,我们坚持重在日常、重在平时的理念,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新模式。一是动员部署到位。组织部会同人社局经过专题讨论和专题研究,制定了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并将平时考核对象拓展到了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实现全员覆盖。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全面开展平时考核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二是督促检查到位。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通过实地调查、台账检查、情况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推进平时考核的过程控制。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了解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宣传引导到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句容先锋网、句容快报等平台,广泛宣传平时考核的基本要求、重要意义,引导单位和干部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考核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关心考核、了解考核、支持考核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我市结合公务员队伍素质现状和公务员自身需求,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机制。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能力建设轮训、初任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相结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一是定期组织公务员培训。每年均举办1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组织1次能力建设轮训,不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二是鼓励单位内部调训。鼓励各单位对本部门的公务员进行内部调训,并进行指导监督,以弥补全市大规模调训内容宽泛、针对性不强的不足。三是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前谋划,根据当年时事政治和培训要求,科学设定培训内容,并辅以案例式教学,以保证培训的趣味性和时效性。
(五)扎实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批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步进行”的总体思路,稳慎操作、稳步推进,力求做到“两个精准”:一是精准摸清家底。组织、人社和编制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市符合晋级人员进行摸底调研、评估测算,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前拿出了工作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操作流程图,实行清单式报批管理,为晋升审批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二是精准落实政策。严格对照资格条件和要求,对适用范围、职级计算和执行时间等重要节点,实行点对点核实、面对面反馈,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截止2016年底,共审批符合条件人员884人,其中晋升正处级24人,晋升副处级98人,晋升正科级219人,晋升副科级542人,晋升科员级1人。预计2017年符合晋升条件人员83人,其中晋升副处级12人,晋升正科级50人,晋升副科级21人。
(六)不断强化宣传教育。为提高我市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认知,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公务员法》基本知识,我们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公务员法》,并紧紧围绕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如公务员的考录、分类管理、工资福利、非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设定、奖惩、辞职辞退等,有针对性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管理工作中也不断涌现新问题,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培训工作倾向流于形式,培训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对于公务员能力建设轮训采取的是网络自学和党校脱产培训两种方式,我市近年来一直采用党校脱产学习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由于群体数量较大,现场教学、情景模拟等教学形式难以开展。同时,公务员培训一般依托本地党校开展培训,高层次教师队伍少,虽然近几年已聘请高校、镇江市级以上党校教师授课,但总体师资力量仍显薄弱。公务员培训一般以考试方式检验学习效果,分数达到及格线即可,一定程度上也导致部分公务员对培训重视度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培训效果和充分体现培训作用。
(二)年度考核内容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公务员年度考核多年一直沿用“德、能、勤、绩、廉”的结构内容,尽管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公务员考核机制,但考核标准还是比较笼统,考核方法相对单一,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科学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除少部分表现特别优异的公务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外,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公务员中,群体间差距较大,有的接近优秀,而有的临近基本称职,但从考核结果上却不能反映出来,导致一些公务员有“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怠工情绪。公务员考核结果,除了优秀公务员能够得到一定的荣誉和奖励外,带来的激励和惩戒效果并不明显,且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激励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三)基层公务员招录人数有限,流失现象严重。受编制等条件的限制,基层每年招录公务员的人数有限。有些基层年轻公务员通过调动、公开遴选、轮岗交流、借用等形式到城区或发达地区等单位任职。有些基层年轻公务员因收入偏低、升职空间较小,选择辞职去工资待遇福利好、升职空间大的单位,导致基层年轻公务员流失现象严重,基层公务员队伍老、中、青比例失衡,不利于组织凝聚力的增强和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公务员培训,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培训制度。一是增加培训主体。除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的公务员轮训,要更多地发挥公务员所在单位的主体作用,根据本单位的业务和培训需求,对本单位所有公务员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二是改进培训方式。为解决党校在师资和硬件上的局限性问题,对公务员的培训可以采取邀请著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等方式来进行,提高培训档次,增强培训效果。三是建立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对培训效果要有持续跟进,分别设置教师和学员不同主体的评价,并设置对培训前、培训期间、培训后的总体评价机制,对每个阶段的培训效果评价细化并分值化,从而实现对整个培训工作的全方位评价。(句容人才网)
(二)进一步加强探索实践,不断改进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考核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发挥激励作用,提高工作效能,建议从以下三点进行改进:一是扎实推进平时考核制度落实。让各单位切实建立起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二是不断完善平时考核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构建平时考核长效机制。三是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交流使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公务员爱岗敬业的热情和干劲。
(三)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一是打破现有的“缺2进1”公务员招录机制,对那些对公务员有迫切需求的单位实行“缺1进1”,提高公务员招录效率,保证基层公务员队伍的不断充实,改善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二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务员收入待遇,缩小地区间差异,实现公务员工资的内部平衡。三是设定基层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上级单位一般不得借调基层新录用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张琪琪 胡光亮)
转自: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