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构建更加科学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重要举措。当前,句容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覆盖率已达94%,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而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重要环节的基金征缴,其征缴模式如何实现高效、便捷,值得探讨和思考。
一、我市现状
我市目前在江苏省信息系统中共有机关事业参保单位390家,在职和退休人员约18000人,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共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一直采用传统的“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额并足额征收,其基本流程为: 社保业务科室核定数额并打印征缴通知单→参保单位凭通知单向财政申请计划→财政批准并由支付中心拨付至农商行社保基金专户→社保财务将银行提供的回执单交由业务科室对账→社保财务处理到账→参保单位到社保财务领取正式发票。 根据改革顶层设计,省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征缴模式需改为由银行托收的“社保征收模式”,其本质仍然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额并确保基金足额转入财政专户。目前我市差额拨款单位银行托收模式已经成功运作,但全额拨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托收的模式尚存在一些困难。 此外,医疗及其他小险种业务经办仍在业务科室经办,征收模式同样是传统的“社保征收模式”,养老、医疗缴费基数口径处于双基数运行状态。
二、周边做法
1.W市:W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约22万人,其中在职14万、退休8万人,业务科室共6人。目前省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基本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通过银行托收的征缴模式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其中部门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实现银行托收,其基本流程为: 省信息系统生成结算金额→各单位经办会计以短信通知的金额向财政申报计划→财政将基金拨至零余额账户→合作银行托收到账→参保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以银行提供的凭证或回执单以及经办机构从省信息系统打印的征缴单做账。 医疗及其他小险种在其他处室经办,目前养老与医疗缴费基数口径不一致,但下一步会统一口径。
2.Y市:Y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约3.8万人,其中在职2.5万、退休1.3万人,业务科室共5人。目前省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基本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通过银行托收的征缴模式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其中部门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实现银行托收,托收流程与W市本级相同。医疗及其他小险种继续沿用本地系统经办,通过地税代扣方式实现征缴,养老与医疗基数口径一致。
3.R市:R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约3万人,其中在职2万、退休1万人,业务科室共4人。目前省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基本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通过银行托收的征缴模式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其中部门预算单位通过公务卡实现银行托收,省信息系统结算金额生成后,银行直接从公务卡托收,单位经办会计同时以短信通知金额向财政申报计划,获批后基金拨至零余额账户,再由经办会计转账至公务卡还款;完成托收后,经办机构打印专用发票提供给参保单位做账。目前业务科室仅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险种,医疗及小险种由当地医保处经办,缴费基数口径不一致。(句容人才网)
4.L市:L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约2.5万人,其中在职1.5万、退休1万人,业务科室共4人。目前省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基本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通过银行托收的征缴模式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其中部门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实现银行托收,托收流程与W市相同。医疗及其他小险种继续沿用本地系统经办,通过地税代扣实现征缴,养老与医疗基数口径不一致。
5.D市:D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约2.7万人,其中在职1.8万、退休0.9万,业务科室共5人。目前省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基本完成,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差额拨款单位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行银行托收,但全额拨款单位的征缴尚处于协商推进阶段。医疗及其他小险种继续沿用本地系统经办,通过经办机构开票、参保单位缴费的方式实现征缴,缴费基数口径一致。
6.Z市:Z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约2万人,业务科室共10人。目前省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基本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已步入正轨;但征缴模式为传统模式,未采用银行托收的方式,其基本流程为:
省信息系统生成结算金额→各单位经办会计以短信通知的金额向财政申报计划→财政将基金拨至零余额账户→各单位经办会计转账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专户。
目前业务科室仅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险种,医疗及小险种仍由当地医保处经办。
三、比较分析
根据上述地区经办实际,结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运行现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银行托收模式是实现机构精简、效能提高的重要途径。可以看出,以银行托收为征缴模式的地区大多能实现以较少的经办力量服务较多的参保对象,经办机构、合作银行和参保单位三方有效应用“互联网+”契合了无纸化办公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特别是经办机构免去了打印征缴通知单、核对通知单金额、基金对账等大量繁琐业务,经办效能较传统征缴模式大为提高,“放管服”改革要求得到具体落实。
2.“双系统”经办现象普遍存在。江苏省信息系统经办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本地业务系统经办医疗及其他小险种,这种“双系统”操作并不鲜见,且将持续下去。各地多采用专人专办的方式来应对,即单个业务员仅操作省系统或本地业务系统其中之一。通过地税代扣征缴基金可以大大减少医疗及小险种的经办压力,养老、医疗缴费基数口径相统一是大势所趋。
3.各方协同配合至关重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不单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思维、经办模式进行变革,财政相关部门的工作思维和方式、银行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参保单位经办会计的工作习惯都需要顺应改革要求而革新,系统性、体系化的变革更易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顺利完成。各方各司其职、顺势而为,才能产生放大效应。
四、相关建议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苏人社发〔2015〕328号)文件第三十六条,“社保经办机构将征缴数据传递给银行,委托银行直接从缴费单位银行账户上扣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16〕93号)第六条,“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征收”、“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参保单位可将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作为养老保险费托收账户”。由此可见,银行托收的征缴模式既符合政策也顺应趋势,作为江苏省唯一获批人社部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创建的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我市也应尽快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征收模式变革,具体建议是: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缴采用银行托收。建议加强与财政、银行的沟通协调,打通“零余额”账户托收的思想和技术阻碍,形成由财政提供口径和预算支持,银行提供技术支持,社保经办机构统筹协调和布置,参保单位积极参与的多方协同局面,共同推动银行托收的征缴模式务实落地,其基本流程为: 省信息系统按月结算并推送农商行和各参保单位→各参保单位向财政报计划→财政拨付→农商行代扣并根据单位编码匹配到账→经办机构根据系统到账情况开票。
2.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及其他小险种实现地税代扣。建议积极借鉴周边地区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和医疗保险及其他小险种的特性,经办理念不应受限于传统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的固有模式和框架,以“放管服”改革思路,还“权”于参保单位,经办机构自身则更加聚焦服务角色。
3.适时考虑业务科室经办内容的整合优化。考虑到省信息系统的特殊性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未来的新要求、新变化,建议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征缴逐步走上正轨的基础上,实现养老、医疗缴费基数口径相统一,并适时尝试将医疗及其他小险种业务经办并入“综合柜员制”,通过省信息系统或“金保工程”系统的业务推送实现同一笔业务在不同险种间的无缝连接。
社保中心 李俊
转自: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