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镇江市统一标准,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月625元上调到每人每月655元。
据了解,我市自2016年起执行镇江市统一标准,预计调整标准后低保经费纯增加131万元,其中市财政增加72万元。市民政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做好低保提标后的资金发放,并及时补足7-9月份的经费补差额。(沈云)
转自:句容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09-14